发布日期: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略)年产1800万台变速器差速器精冲件及新能源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800万台变速器差速器精冲件及新能源零部件项目
工程概要:(略)投入46000万元,在新河经济开发区西区,和谐路以北,迎宾街以西实施“年产1800万台变速器差速器精冲件及新能源零部件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厂房、办公楼、仓库、污水处理站等相关附属设施供给110000平方米。购置精冲机、德国热处理机、研磨机、磷化生产线、电泳生产线、QPQ生产线、合金催化生产线等设备共计300余台。本项目已于2024年2月19日经新河县行政审批局备案(新批投资[2024]10号)。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Qwj7QxcNqNSaqGffsicJrA 提取码:7jyn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四、公(略)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ieHFSVRAlp0ZEhOtcp9pRQ 提取码:1p64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和谐路北侧迎宾街西侧新河经济开发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略)
2024年4月30日